青岛理工大学
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活跃我校教学研究的氛围,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我校将开展2013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研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广大教师在实际教学、教学管理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二、立项原则
(一)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支持教学、参与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重点突破。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
(三)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立项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青岛理工大学办学实际,在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均可申请本次教改立项。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其中文字加粗部分为2013年重点立项选题。
今年拟在选题范围内,遴选5项立项为校级重点课题,30项立项为校级一般课题。经学院审核推荐,但未入选校级课题的,可纳入院级教研课题管理。
四、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要求。为保证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课题实行申报人负责制,申报人仅限1人,并限申报1个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承担国家、省、市、校教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宜再以负责人(但可以课题组成员)的身份申报当年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题时间。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9份,其中至少2份原件,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单位,经审核后,由所属单位填写申请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收个人报送。四方校区联系人:邵景玲,联系电话:85071120;长江路校区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6875769;嘉陵江路校区联系人:杨莹辉,联系电话:68052231。
六、立项项目的评审与公布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公示后,公布实施。立项名单将在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中发布。
附件:1. 2013年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选题指南
附件1 2013年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选题指南.doc
2.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 青岛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3. 申请汇总表
附件3申请汇总表.doc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