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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截止日期2015-7-31)

发布人:     时间:2015-07-17

转科技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青岛市《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青科政字〔2015〕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名额分配

我校限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和1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三、支持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对于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我市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3.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入选对象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促进人才、项目和基地的结合,加强管理和跟踪服务,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境内外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认真填写并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非正式上报版)一式3份于2015年7月31日前一并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青科政字〔2015〕4号

科技处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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