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字[2015]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2015年度市级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原则上以企业为主,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请详细参阅《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区(市)科技局组织申报。
(三)工程中心建设期间经费自筹,组建期两年,组建结束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验收评估,评估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将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八份,6月28日前报送至人才与学科工作办公室,待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青岛市科技局。
联系人:陈建强 刘海英 联系电话:85071602
E-mail:qdlgdxxkb@126.com xkb@qtech.edu.cn
人才与学科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附件:(由于服务器故障,待上传)
1、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